2016年深圳小升初招生政策工作通知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編輯 2016-07-26 18:20:33

2016年深圳小升初招生政策工作通知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fā)〈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以下簡稱“1+5”文件)、《關于切實做好我市免費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府〔2008〕74號)和《關于印發(fā)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08〕130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16—2017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各區(qū)要合理確定招生片區(qū),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qū)、學校規(guī)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劃定片區(qū)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片區(qū)、招生程序、招生結果、新生名單、咨詢投訴電話,不得擅自跨片區(qū)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學生跨片區(qū)擇校就讀。
二、堅持積分入學,完善積分入學政策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要求,結合本區(qū)實際,進一步優(yōu)化和完善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合理設置積分類別、項目、標準和分值。對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兒童實施統(tǒng)一積分,并根據積分情況和招生計劃安排學位。實施過程中做到積分標準、積分結果、學位安排“三公開”。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積分入學細則要在招生工作實施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堅持“屬地管理,以區(qū)為主”的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區(qū)為主”的原則,完善招生工作機制。各區(qū)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協調,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區(qū)領導為組長,及時妥善處理本區(qū)義務教育招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定期召開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建立長效協調工作機制。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和落實招生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網上招生報名的組織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及時、妥善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施多部門聯網審核驗證,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就讀與免費資格驗核工作;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建立招生監(jiān)察機構并公布咨詢、監(jiān)督電話。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規(guī)范招生程序,指導適齡兒童的家長按時申請學位,按要求及時、準確提供就讀信息材料,嚴把新生入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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